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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重点监管,轮胎企业真的可以松口气???
2019-03-1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2018年国家质量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据轮胎产品抽查结果显示,所抽查的86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汽车轮胎的产品全部合格,所以轮胎企业也顺理成章的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中解脱出来。许多业内外人士认为轮胎产品质量摆脱重点监管,轮胎厂家在2019年可暂时松一口气。然而此等言论并不完全被接受,至于背后的缘由,牵扯甚多,值得深思。


提出质疑的依据:

1.质量问题的不可忽略性

质量问题是一个较为严肃的问题,尤其是轮胎产品而言,质量不仅是企业信誉的根基,更与使用者的安全密不可分,开不得半点玩笑。因此轮胎企业摆脱重点监管,并非完全没有了国家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摆脱重点监管是一个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过程,更能考验一个公司的技术水准和管理模式;


2.固有的市场压力

轮胎行业的激烈竞争已是不争的事实,新增23家轮胎经销商在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建议注销以及山东永泰、恒宇等一批轮胎企业的倒闭,都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轮胎行业不好“混”,竞争对手之间每天都进行着殊死搏斗,搏斗的本钱无疑就是质量,忽略了质量的重要性无疑会给竞争对手提供超越自己,甚至“杀死”自己的机会。因此,在重重压力之下,摆脱重点监管的福音不应当被放大,更不能作为轮胎生产策略调整的依据;


3.防止政策的反弹

如果将轮胎的生产质量排出重点监管的范畴的决策引发了轮胎行业内部的混乱,哪怕只是局部的,也会重新引起质量监管总局的重点照顾,这对整个轮胎行业的发展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相关案例:2018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汽车轮胎商品抽查检验,主要针对适用GB/T  28863-2012进行抽样及判定,抽查的4款汽车轮胎总体不合格,主要问题为:轮胎标识、外缘尺寸、耐久性能和高速性能与规定不相符。

惩处措施:凡经营与抽查轮胎同一商标,同一规格的不合格汽车轮胎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依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对于继续销售不合格轮胎商品或没有满足消费者退货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总结:

能够摆脱重点监管是市场监管总局对轮胎企业的信任,而非一种为所欲为的特权,市场的现状是残酷的,这就要求轮胎厂淡化轮胎已摆脱重点监管的优惠政策。监管是无形的,是可以从多方入手,切勿因为一纸文件而放松轮胎人应有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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